包头市建筑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条例/第三章 施工防火第十八条已废止焊接或者切割作业,应当与可燃物和可燃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者采用阻燃材料进行隔离。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