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非公有制经济是指除国家、集体所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包括个体、私营经济,港澳台、外商独资经济等。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8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