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促进本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8月2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