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朱子文化遗存,是指与南宋理学家朱熹有关的,以及与朱子文化的形成、发展和传播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遗迹、遗物。

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