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接受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移交的工程竣工相关资料,并录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地下管线信息和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