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定期举办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人群的运动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