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四章 治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保证水土保持投入,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造、侵蚀沟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