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