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法规解释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解释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关于解释草案的说明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