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投入、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