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转化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境内外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集聚转化人才,开展转化合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