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的需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