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