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二条有效经主任会议通过的立法规划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及其调整情况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