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提交落实情况的报告。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