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一条有效立法规划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在实施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意见,报请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