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鼓励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价值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再创造,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现代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