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