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建成区和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