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锦江流域内农业生产需要,推广使用安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的农药以及易降解的农膜,指导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防止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