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环境保护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权依法处罚。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