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革命老区街(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革命老区街(乡镇)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