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革命老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完善革命老区街(乡镇)、村文化服务机构和群众性健身设施。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