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和省级。

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