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收费单位违法收费,除按本条例规定对收费单位进行处罚外,对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