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网络新闻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市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网络新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工商、文化、国家安全、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视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网络新闻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