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网络新闻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新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网络新闻,是指在互联网络上登载的时政新闻、社会新闻、文化新闻(不含娱乐新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