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下列投资开发活动,除享受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优惠外,自治县人民政府可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一)开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的;(二)开发建设格凸河水利、水电项目的;(三)开发紫云南部低热河谷综合农业项目的;(四)开发中草药和名优果品的;(五)开发大理石矿的。地方法规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