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开发保护第十七条已废止经批准的旅游区规划范围为旅游景观控制区。在旅游区内新建各种设施应当与旅游区规划相一致,与旅游区整体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