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与管理。

本条例所称的农田防护林是指农区内的综合性防护林体系,主要包括农田和果园的防护林以及农田外围防风固沙基干林。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