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立法协商,统筹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发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