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第二十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青衣江槽渔滩段、穆家沟水库、石龙水库、喜鹊寺水库、观音崖水库、岷江青神盐关段、总岗山水库等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在用水源地水量不足或者存在环境风险的乡(镇)应当建设备用水源地、应急水源地。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