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河流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五条河流保护和建设依法投资和捐赠。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