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被请求协助的行政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助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