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四十条有效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执法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规范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