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并完整保存。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