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安排协管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