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村庄、集镇管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保护饮用水源。有条件的村庄、集镇应当实行集中供水,并使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