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停放的车辆阻碍交通或者妨碍执行其他紧急任务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车辆移至指定地点,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