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法成立行业协会。

技术市场行业协会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受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市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