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湿地保护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湿地保护先进技术。每年5月25日为自治区湿地保护宣传日。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