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开发利用湿地资源,不得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和野生植物生长环境,不得对湿地环境造成污染,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