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额敏河流域是指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边境地区,北至塔尔巴哈台山脊西至巴尔鲁克山西坡,南至加依尔山、玛依尔山、巴尔鲁克山,东至吾尔喀夏尔山分水岭。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