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额敏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管理,合理、永续利用生态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额敏河流域生态保护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