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湿地环境资源的调查、监测,建立湿地保护管理的档案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