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利用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湿地生态景观优美、生物多样性丰富、人文景观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意义明显的区域,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报批建立湿地公园。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