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城乡一体、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逐步形成全市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行顺畅、处置得当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