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