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急救网络医院应当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并服从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急、危、重伤病员实施现场抢救和运送途中的紧急救治,与接诊医院办理交接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120救护车及急救药品、器械、设备和人员等进行日常管理;

(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四)做好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登记、统计、保管和报告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