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第六章 考核鉴定与证书核发第三十二条有效劳动者申请考核鉴定,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考核鉴定机构报名。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定期公布考核鉴定的职业、条件、时间等信息,并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及时组织考核鉴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